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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集中办理推动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

2021/2/24 23:57:42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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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见习记者 何慧敏
  正义网北京2月22日电 2021年,未成年人刑事执行、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业务将由分散办理平稳过渡到统一集中办理,这对于加强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具有重要意义。2月2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厅厅长史卫忠做客“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开启人民检察事业新征程”最高检厅长网络访谈对稳步全面推开未检工作统一集中办理的情况作了介绍。
  “在刑事执行检察方面,我们将把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羁押必要性审查、在押未成年人监管活动监督、未成年人社区矫正活动监督作为未成年人检察部门的常规业务工作全面开展。”史卫忠介绍,同时与刑事执行检察部门相互配合、合理分工、优势互补,及时了解未成年人日常监管情况、重大事项和监督发现的问题,发挥好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及案件情况的优势,加大对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力度,推动各项未成年人监管教育特殊制度和措施落地落实。
  史卫忠表示,未成年人检察部门还可以根据工作需要,会同刑事执行检察部门,通过巡回检察、专项检察等方式对看守所监管、教育在押未成年人活动开展监督。“辖区内设有未成年犯管教所的,原则上一年内逐步过渡到由未检部门承担监督任务。未检部门发现社区矫正机构违反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相关规定的,依法提出纠正意见,配合做好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史卫忠强调。
  “检察机关在办案履职中发现存在监护侵害行为或监护缺失情形的,要依法及时开展法律监督,并会同民政等部门共同做好相关工作。”史卫忠指出,对于监护人严重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及合法权益,或者不履行监护职责致未成年人处于危困状态等监护侵害行为,依法通过督促、支持起诉等方式开展监督。对于监护人缺乏有效监护能力,或者因客观原因事实上无法履行监护职责等监护缺失情形,依法妥善进行监护干预和保护救助工作。
  民法典、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对未成年人保护提出了新任务新要求,史卫忠向记者介绍,检察机关将突出重点,主动推进未成年人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工作,涉及未成年人监护、代理、抚养、收养、继承、教育等权益维护。未检部门将重点强化对当事人为未成年人或者诉讼请求可能对未成年人利益产生重大影响的民事、行政审判活动监督,以及对农村留守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特殊群体权益保护工作的监督,探索开展有关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
  记者注意到,多地未检部门还在积极推动对涉及众多未成年人利益的食品药品安全、产品质量、烟酒销售、文化宣传、网络信息传播、儿童游乐场所设施安全、娱乐游戏以及其他重点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的办理,取得良好社会反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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