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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保护黄河

2022/7/28 16:54:08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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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记者 刘居星)黄河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孕育了古老而伟大的中华文明,保护黄河是事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千秋大计。目前,全国人大常委会已将黄河保护法列入立法计划,并将草案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作为法律领域的全国政协委员,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巩富文十分关注黄河保护立法。3月9日,记者连线了巩富文委员。

  巩富文说:“黄河流域是我国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也是人口活动和经济发展的重要区域,在国家发展大局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中具有举足轻重的战略地位。保护好黄河母亲河是我们这代人的历史责任,关系子孙后代,关系民族未来。”

  制定黄河保护法是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需要。巩富文建议,通过黄河保护法,将黄河流域的青川甘经济区、黄河几字湾经济区、中原经济区、黄河三角洲经济区连区成带,结合呼包鄂榆城市群、关中平原城市群、中原城市群和山东半岛城市群建设,形成黄河经济带,打造继粤港澳大湾区、长江经济带、京津冀经济圈之后的中国经济新的增长极。

  在制定黄河保护法的制度设计上,巩富文认为,要在适用范围、基本原则、基本制度、政策措施、法律责任等方面,制定一部全面保护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的法律,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保护黄河流域生态、推进高质量发展,把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政策、制度、机制以立法的形式确立下来。要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守好生态保护红线,严守资源特别是水资源开发利用上限,全面贯彻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原则,落实“重在保护,要在治理”的要求,实现黄河保护法治化制度化。

(责编:邹星、魏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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