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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视窗丨两院共建筑平台 支部研讨促业务——通州区检察院与清河检察院开展最高检指导性案例交流研讨活动

2022/8/27 9:44:23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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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视窗丨两院共建筑平台 支部研讨促业务——通州区检察院与清河检察院开展最高检指导性案例交流研讨活动

  为全面贯彻最高检“质量建设年”要求,进一步强化检察业务学习,提高检察干警履职能力,通州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党支部和清河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党支部以共建互联为平台,开展最高检指导性案例交流研讨,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

党建视窗丨两院共建筑平台 支部研讨促业务——通州区检察院与清河检察院开展最高检指导性案例交流研讨活动

  两院干警围绕最高检第九批指导性案例展开交流,针对涉及的刑法第二百八十五、二百八十六条相关罪名的立法目的、证据标准、司法适用等方面进行研讨,并结合相关典型案例及两院办理的社会面新型信息网络犯罪案件、狱内再犯罪案件的区域特点和工作实际,就定罪取证的困难及解决办法进行交流分享。

党建视窗丨两院共建筑平台 支部研讨促业务——通州区检察院与清河检察院开展最高检指导性案例交流研讨活动

  交流研讨过程中两院干警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检张军检察长在最高检案例指导工作委员会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就如何在办案和监督工作中将最高检指导性案例“可参照”“可引述”的实用价值发挥出来达成了共识:

  01 对指导性案例研究运用是检察官工作技能、司法理性、办案经验、司法水平、决策能力的集中体现,每一名检察官都要不断增强案例意识。

  02 指导性案例是检察办案工作的“刚需”,尤其计算机网络犯罪等新类型犯罪,借助指导性案例提炼出来的法律适用规则有利于准确打击。

  03 指导性案例是检察业务工作的一面镜子,在弄懂弄通的基础上真正把指导性案例用起来,有利于提高检察产品质量、实现“三效统一”。

  两院以“质量建设年”为契机,将不断丰富内容、完善形式、谋求效果,持续深化“3+N”全方位共建格局,真正实现资源共享、经验互鉴、优势互补、协同发展,以两院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果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交流研讨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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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河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 邸兰振

  两院共建互联给我们交流业务、互相学习提供了平台,通州院同类案件数量多、经验丰富,清河院案件特点鲜明,两院针对类案交流探讨有利于促进案件素材和办案经验的有机融合,对提高办案水平大有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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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河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干警 王越

  本次交流研讨内容丰富,节奏紧凑,干货满满,紧扣新时代新发展阶段新型信息网络犯罪发展特点和刑事检察监督工作重点,兼具理论高度和实践深度,为今后办理此类案件提供了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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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州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 梁志龙天

  本次案例研讨是两院共建互联促进党建与业务融合的一个缩影,既帮助我们两个党支部互相加深了解,又帮助检察干警梳理了办理信息网络犯罪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同时也为今后两个支部联合办案打开了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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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州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检察官 王娟

  司法办案和案例研究可以成为检察官走向成熟的坚实“双腿”,认真研究检察指导性案例是总结传承司法智慧、提高办案水平的捷径。结合具体案件体现出的新情况新特点进行同堂交流研讨,更有利于我们提高法律适用的精准度和正确率。

责编:陈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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