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见成效 为企业减轻负担 让安全更有保障
央广网北京8月14日消息(记者 费权)记者日前从司法部获悉,去年年底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以来,截至目前,乱检查得到有效遏制,各地检查数量、检查频次普遍下降,今年上半年全国行政检查数量较去年同期下降30%以上,入企入户检查减少48.3万次,极大地减轻了企业的迎检负担;同时检查精准度大幅提升,如北京数量下降72%,但发现问题率提高26%,宁夏数量下降31%,发现问题率提高35%。
司法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司法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将规范涉企行政检查作为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的重要内容。行政检查必须把握好“宽与严”的政策界限,既不能因检查影响企业的正常经营,也要保证必要的检查有效开展,把该查的要查到位,防止出现检查真空,造成监管漏洞和安全隐患。
“行政检查作为行政执法主体依法履行管理职责的重要方式,一方面,可以引导企业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另一方面,也可以及时发现查处企业违法行为、维护公共安全。”司法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对群众投诉举报的或者有关部门转办交办的,属于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确有必要实施的,该检查就是要检查,要务求实效,决不能“走过场”,确保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检查切实执行到位。
据悉,市场监管部门2025年上半年共查办食品违法案件18.1万件,罚没7.4亿元,移送司法机关653件,实施从业限制1372人,高压震慑态势得到持续强化。应急管理部门将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涉爆粉尘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较高的企业纳入重点检查企业,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覆盖”执法检查。2025年上半年,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在执法检查中共查处重大事故隐患7700余条,办理“一案双罚”案件880余件。
目前,多地强化智慧监管,大力推行“综合查一次”“扫码入企”、开展非现场检查等方式,减少入企现场检查频次,提升检查质效。安徽依托“安徽码”平台开发建设“行政检查码”,形成“发起任务—亮码检查—评价反馈—督 促整改”的闭环机制。甘肃生态环境厅采取“预警站”式管理模式,全面覆盖202家排污单位、1258个点位,通过数字化工具的应用,对超标排放等问题实现“秒级响应”, 让环境违法“小动作”无处藏身。
在实行差异化监管方面,应急管理部、交通运输部、民航局等部门建立分级分类检查制度,根据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实施差异化监管,合理确定、动态调整抽查比例和频次,提升检查精准度。对于经营比较规范、信用等级高的企业,就不需要频繁地进行检查,对于那些管理不规范、风险等级高的企业就要加强管理,检查频次就要高一些。
司法部有关负责人表示,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是必须恪守的法治原则,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要充分发挥行政检查对引导规范企业合法经营、预防纠正违法行为的重要作用,对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公共安全等领域,更要做到应查必查、应查尽查,不能机械地受频次限制,不能走过场、搞形式主义,要确保检查到位、有效。
司法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司法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将规范涉企行政检查作为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的重要内容。行政检查必须把握好“宽与严”的政策界限,既不能因检查影响企业的正常经营,也要保证必要的检查有效开展,把该查的要查到位,防止出现检查真空,造成监管漏洞和安全隐患。
“行政检查作为行政执法主体依法履行管理职责的重要方式,一方面,可以引导企业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另一方面,也可以及时发现查处企业违法行为、维护公共安全。”司法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对群众投诉举报的或者有关部门转办交办的,属于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确有必要实施的,该检查就是要检查,要务求实效,决不能“走过场”,确保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检查切实执行到位。
据悉,市场监管部门2025年上半年共查办食品违法案件18.1万件,罚没7.4亿元,移送司法机关653件,实施从业限制1372人,高压震慑态势得到持续强化。应急管理部门将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涉爆粉尘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较高的企业纳入重点检查企业,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覆盖”执法检查。2025年上半年,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在执法检查中共查处重大事故隐患7700余条,办理“一案双罚”案件880余件。
目前,多地强化智慧监管,大力推行“综合查一次”“扫码入企”、开展非现场检查等方式,减少入企现场检查频次,提升检查质效。安徽依托“安徽码”平台开发建设“行政检查码”,形成“发起任务—亮码检查—评价反馈—督 促整改”的闭环机制。甘肃生态环境厅采取“预警站”式管理模式,全面覆盖202家排污单位、1258个点位,通过数字化工具的应用,对超标排放等问题实现“秒级响应”, 让环境违法“小动作”无处藏身。
在实行差异化监管方面,应急管理部、交通运输部、民航局等部门建立分级分类检查制度,根据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实施差异化监管,合理确定、动态调整抽查比例和频次,提升检查精准度。对于经营比较规范、信用等级高的企业,就不需要频繁地进行检查,对于那些管理不规范、风险等级高的企业就要加强管理,检查频次就要高一些。
司法部有关负责人表示,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是必须恪守的法治原则,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要充分发挥行政检查对引导规范企业合法经营、预防纠正违法行为的重要作用,对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公共安全等领域,更要做到应查必查、应查尽查,不能机械地受频次限制,不能走过场、搞形式主义,要确保检查到位、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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