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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车险”背后的消费者困境

2025/3/22 9:53:06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周末 作者:吕静

视觉中国供图

近日,中国消费者协会(以下简称中消协)发布《2024年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投诉情况分析》,将车辆统筹保险列为年度投诉热点。

车辆安全统筹本是运输企业内部互助的一种形式,每位成员缴纳一定费用,事故司机可从这笔费用中获取赔偿。近年来,这种车辆安全统筹的服务逐渐扩展到家庭自用汽车车主中,并被包装成“保险”销售。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销售车辆统筹业务的公司并非保险公司,其名称一般为“汽车服务公司”或“运输服务公司”,通过保险中介在各地销售此类产品。此类车险业务,收费便宜、手续简单,签订的并非保险合同。车主一旦购买,发生事故后往往无法获得赔付。

冒充“平安”“众安”等混淆视听

王鑫(化名)向《法治周末》记者分享了他购买车辆统筹险的遭遇。他接到了一通自称是某保险公司销售人员的电话,该销售人员声称其公司还代理了中国平安旗下的“众安保险”。王鑫对“众安保险”的车险价格、赔付金额及相关条款进行了详细查询后,感到非常满意,遂决定购买。

然而,在办理过程中,销售人员只为他办理了商业险,并未包含交通强制险。王鑫付款后,发现到手的合同也并非车险合同,而是一份服务合同。此外,他还发现销售人员的所属公司注册资金仅为500万元,但提供的机动车第三者责任服务补偿限额却高达200万元。

这使他开始怀疑自己购买的是否为车辆统筹险,而非传统意义上的车险。于是,向黑猫投诉及12315热线进行投诉并要求退款。

根据王鑫提供的合同截图显示,该合同条款的名称是“众安车服汽车有限公司机动车安全保障单”,服务明细详细列出了服务种类、服务补偿限额以及服务费。而在服务人一栏,写的是众安车服(海南)汽车有限公司。

此外,重要提示一栏中第一条明确写着: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30号文件“……鼓励运输企业采用交通安全服务形式,加强行业互助提高企业抗风险能力……”制定本服务条款。

记者通过企查查搜索,这家众安车服(海南)汽车有限公司,成立于2024年,是一家以从事机动车、电子产品和日用产品修理业为主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该公司目前处于经营异常状态。

华北电力大学(北京)新金融法学研究中心主任、副教授陈燕红指出,正规商业车险受保险法约束,具有强制性保障,而车辆统筹险仅是普通民事合同,经营方无刚性赔付义务。其次,正规保险公司需满足偿付能力充足率的监管要求,确保具备足够资金应对赔付,而车辆统筹险无准备金制度,资金池规模随意,存在较大财务风险。在理赔时效上,商业保险受监管要求,具有明确的赔付期限和程序,而车辆统筹险无明确的时间约束,理赔周期不明确,消费者维权难度大大增加。

办理手续简单但退保难

杨东(化名)在去年12月份接到了自称太平洋保险销售人员的续保电话,听对方简单介绍后便通过其发来的二维码完成了支付。然而,今年春节过后接到太平洋保险的电话,询问车辆为何还未续保,才发现自己之前购买的并非正规保险,而是所谓的车辆统筹险。

杨东仔细查看之前收到的保单,发现保单上虽写有“太保”字样,但合同内容却是“保障单”而非“保险单”。杨东尝试联系当时的销售人员,但对方已经离职。随后拨打保单上的客服电话要求退保,对方先是答应7个工作日内联系退款,但并未兑现,再次拨打客服电话时,对方直接拒绝退款。

杨东查看合同后发现,合同是太保(海南)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出具的,但收款方却是河北的一家汽车服务公司。

杨东的遭遇并非个例。多位消费者向记者反映,他们大多是在车辆即将续保的阶段接到推销电话,被销售人员以优惠价格为诱饵,最终购买了车辆统筹险,在要求退保时,却遭遇了各种托词和拒绝。

“当时,销售人员以阳光保险的名义向我推销保险,在付款时销售人员特意嘱咐我使用支付宝扫二维码进行付款,并表示不支持微信付款,我按照指示支付了2479元。付款后发现所购保险并非来自预期的正规保险公司‘阳光保险公司’,而是来自名为‘阳光财保汽车服务(海南)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后续想要退款时,对方却提出只能退还40%的款项,剩余的60%将作为手续费被扣除。”山东省济南市的司机张庆(化名)回忆着购买车辆统筹险的经历。

陈燕红认为,由于这些售卖车辆统筹险的企业不持有保险牌照,导致银保监会、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之间存在职责划分不清的情况,一些企业可能借此监管空白扩大经营。此外,售卖车辆统筹险的企业不需要像保险公司一样缴纳再保险费、保证金、监管资金,运营成本极低,但收费却接近商业保险,导致许多企业涌入以获取高额利润,许多消费者不了解车辆统筹险的具体内容及风险,误以为统筹保险等同于商业保险而购买。

统筹保险≠商业保险

我国保险法第六十七条规定,设立保险公司应当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中消协明确提示,车辆安全统筹非保险业务,与保险公司相比,此类公司的风险补偿能力及资金安全性相对较低,消费者购买“安全统筹名义的保险”存在理赔难度大、统筹公司跑路风险高、不受政府监管等多重风险。建议消费者在购买汽车商业险时谨慎识别,需认准正规保险公司保单,避免选择此类产品。

在黑猫投诉平台上,有消费者反映,自己购买了某汽车服务公司的车辆统筹险,在遭遇交通事故后,至今仍未得到定损理赔的处理。还有消费者投诉购买统筹险的所属公司已经注销。

山东省淄博市的司机刘夏(化名)购买了太平盛世(山西)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的统筹险,实际收款方是另一家安徽的公司。目前太平盛世(山西)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在今年2月20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而安徽的这家公司显示处于正常营业状态。依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信息显示,这家安徽的公司正在进行简易注销公告,公告期为2月20日至3月11日。“如果这家公司注销成功,我那笔钱款又该如何追回呢?”面对这一情况,刘夏表示担忧。

记者拨打了上述消费者所购买的统筹险公司的客服电话,其客服均表示消费者所购买的是统筹服务而非真正的保险产品对于销售人员使用保险名义进行推销的行为,客服人员将责任归咎于销售业务员,并强调自己只负责客服业务,不涉及销售环节。

消费者易被混淆的关键点在于,统筹险的名称和业务流程与商业车险高度相似,通过低价诱惑和宣传误导导致消费者误以为是正规保险。多数消费者购买统筹险后,接到正规保险公司的电话才发现自己被误导。

就消费者在购买车险时,如何才能有效辨别统筹险与正规保险等问题,陈燕红认为,首先要查验资质,消费者可登录银保监会官网查询机构许可证号等信息,正规保险机构具备可被查询到的保险业务经营资质信息。其次,审查合同要素,正规保单包含保险公司名称、保单号等信息,而统筹险合同往往缺失这些关键信息。再次,核对支付凭证,正规保险的保费一般支付至保险公司的账户,并且保险公司会提供保险业专用发票,若是支付至汽车服务公司或第三方账户,消费者应及时警惕安全风险。最后,对比条款内容,统筹险合同内容往往模糊,缺失“理赔流程”“争议处理”等关键章节,违背商业险的通用条款。

针对统筹险乱象,需要填补哪些监管空白?陈燕红建议,完善保险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将类保险业务纳入监管体系,以防止非持牌机构变相经营保险业务。在监管机制上,应建立跨部门联合监管体系,建议由银保监会、市场监管总局及相关部门联合制定管理规范,对此类业务设定明确、严格的监管措施,各部门协调分工,共同应对。在消费者教育方面,应通过主流媒体、保险公司、监管机构等多渠道宣传统筹险带来的风险,增强公众识别能力,避免车主因误导宣传而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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