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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制定和实施的宪法在我国宪法发展史乃至世界宪法制度史上都具有开创性意义(上)

2025/4/30 9:43:27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 精品书摘

       □ 《新时代中国宪法理论》编写组

       我国宪法是立足中国国情和借鉴域外经验的产物,既具有一般宪法的普遍性特征,更具有鲜明的社会主义性质和中国特色,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真正意义上的人民宪法。我国宪法在世界宪法发展史上具有开创性意义和独特性价值,为人类政治文明进步贡献了中国智慧、中国方案。

       一、我国宪法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真正意义上的人民宪法

       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我们党自成立之日起就致力于建设人民当家作主的新社会,提出了关于未来国家制度的主张,并领导人民为之进行斗争。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党创造性地运用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为建设社会主义国家制度进行了不懈努力,通过制定宪法确立并巩固了我国的国体和政体、国家结构形式等国家制度体系,为人民当家作主提供了充分的制度保障。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在现行宪法文本中,“人民”二字出现高达360多处。人民宪法始终坚持国家的一切权力来自人民且属于人民,国家的一切建设事业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切实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宪法不仅专章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而且以修正案形式把“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载入宪法,使之成为一项宪法原则。实践证明,我国宪法以国家根本法的形式把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高度统一起来,是坚持人民至上、以人民为中心、以人民为主体、充分保障人民权利和根本利益的宪法,是名副其实的人民宪法。所以,维护宪法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捍卫宪法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保证宪法实施,就是保证人民根本利益的实现。

       二、我国宪法是具有马克思主义魂脉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根脉的社会主义宪法

       我国宪法之所以能够成为名副其实的人民宪法,成为在世界宪法发展史上具有开创性意义的社会主义宪法,根本原因在于我们党能够始终坚持从中国国情和实际出发制定、修改和贯彻实施宪法,牢牢坚守马克思主义的魂脉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根脉,把“两个结合”的基本要求贯彻落实到立宪、修宪、行宪的全过程各方面。坚守好这个魂和根,是我国宪法的内在要求和显著特征。

       我国宪法坚持马克思主义这个立党立国、兴党兴国之本,坚守马克思主义这个魂脉,植根于中华民族5000多年文明史所积淀的深厚历史文化传统,吸收借鉴人类制度文明有益成果,经过长期实践检验,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在革命、建设、改革进程中的伟大创造。

       马克思主义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来源不同,但彼此存在高度的契合性。马克思主义传入中国后,科学社会主义的主张受到中国人民热烈欢迎,并最终扎根中国大地、开花结果,决不是偶然的,而是同我国传承了几千年的优秀历史文化和广大人民日用而不觉的价值观念相融通的。比如,我们党开创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与中华文明的民为邦本思想、天下共治理念、“共和”“商量”的施政传统、“兼容并包、求同存异”的政治智慧等都有深刻关联。我们没有搞联邦制、邦联制,而是确立单一制国家形式,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就是顺应向内凝聚、多元一体的中华民族发展大趋势,承继九州共贯、六合同风、四海一家的大一统文化传统。

       我国宪法根植中华制度文明沃土,具有深厚的历史底蕴。我国古代典籍中早已使用过“宪”“宪法”“宪章”等词汇。例如,《尚书·说命下》中的“监于先王成宪,其永无愆”;《尚书·益稷》中的“率作兴事,慎乃宪”;《国语·晋语》中的“赏善罚奸,国之宪法也”;《后汉书·袁绍刘表列传》中的“触情放慝,不顾宪章”;等等。这些都是中华古代文明的宝贵财富。在几千年的历史演进中,中华民族创造了灿烂的古代文明,形成了关于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的丰富思想。其中的精华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国宪法的文化根脉和历史底蕴。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让我国宪法有了更加宏阔深远的历史纵深,拓展了我国宪法制度的文化根基,赋予了我国宪法制度深厚底蕴。我国宪法确认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创造了光辉灿烂的文化,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全国各族人民共同缔造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规定了国家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尽一切努力促进全国各民族的共同繁荣;体现了中华文明的优良传统和中华民族的共同意志,具有鲜明的民族性,是确认和保障中华民族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根本法,是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把我国建设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根本法。

       三、我国宪法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奋斗目标的根本法治保障

       中国式现代化是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康庄大道。在新中国成立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长期探索和实践的基础上,经过党的十八大以来在理论和实践上的创新突破,我们党成功推进和拓展了中国式现代化。中国式现代化,深深植根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体现科学社会主义的先进本质,借鉴吸收人类优秀文明成果,代表人类文明进步的发展方向,展现了不同于西方现代化模式的新图景,是一种全新的人类文明形态。

       (文章节选自《新时代中国宪法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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