扛起普法教育的大旗!
引领普法教育走基层!

篡改同学高考志愿 呼和浩特一女生被刑拘

2024/8/20 8:59:38 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呼和浩特8月19日消息(记者刘欣荣)8月19日,记者从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公安分局了解到,呼和浩特市某职业学校学生王某某疑似利用隐蔽手段获取同学的填报高考志愿的账号、密码,并借机篡改其高考志愿。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对犯罪嫌疑人王某某采取刑事拘留措施。

       新城区公安分局警支大队民警介绍,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已构成“破坏计算机系统罪”。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一般会如何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第一、二款: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操作,后果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记者梳理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资料发现,此前多地多人因篡改他人志愿获刑。
扫一扫在手机端浏览当前稿件内容
友情链接
中国普法教育网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律师团队 普法团队 证件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