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发布安全生产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最高检发布安全生产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突出预防性司法 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隐患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化解重大安全隐患,切实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一批安全生产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促进各级公益诉讼检察部门更加准确把握新理念新要求,通过高质效办理每一起安全生产公益诉讼案件,推动构筑大安全大应急框架和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据统计,2021年9月至2023年8月,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案件4万余件,起诉100余件。本次发布的典型案例包括四川省金堂县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瓶装液化石油气非法充装安全隐患行政公益诉讼案等12件,涉及燃气、建设工程、交通运输、消防、矿山、危化品、工贸行业等多个行业领域,监督的行业领域覆盖面广、违法类型多,集中呈现了检察机关办理各类型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的做法和成效。
案例突出预防性司法理念,强调重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更加关注隐患产生原因,精准排查隐患,着力拓展监督深度。如山西省晋城市检察院以整治矿用人员定位系统设备安全隐患为切入点,以点带面推动行政机关对全市115座正常生产建设煤矿开展为期4个月的专项检查,构建全流程管控、全方面检查、全覆盖监管工作机制,建立煤矿企业矿用电器设备黑名单制度,有效防范煤炭行业安全生产隐患。对于水利工程、天然气等重点行业领域,检察机关发挥公益诉讼预防性职能特点,推动安全生产源头治理。
最高检第八检察厅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等公共安全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最高检党组部署要求,持续推动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密切关注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特别是与群众息息相关、社会影响较大的消防、燃气、交通运输、工程建设、危化品、易燃易爆物品等行业领域的安全隐患,进一步提升办案质效,切实督促整治重大安全风险隐患。
关于印发《安全生产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解放军军事检察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好“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要求,持续深入推动“八号检察建议”落地落实,更好促进生产安全、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高人民检察院选编了“四川省金堂县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瓶装液化石油气非法充装安全隐患行政公益诉讼案”等12件案例,作为安全生产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现印发你们,供各地参考借鉴。
最高人民检察院
2023年9月28日
安全生产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目录
1.四川省金堂县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瓶装液化石油气非法充装安全隐患行政公益诉讼案
2.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督促履行对互联网平台违法发布危害安全生产音视频信息监管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
3.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督促履行水利工程安全监管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
4.吉林省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检察院督促履行建筑施工安全监管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
5.安徽省长丰县人民检察院、合肥铁路运输检察院督促保护高铁运行安全行政公益诉讼案
6.广西壮族自治区鹿寨县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三无”船舶安全隐患行政公益诉讼案
7.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中卫沙坡头机场净空安全行政公益诉讼案
8.江苏省宝应县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荷藕行业有限空间安全隐患行政公益诉讼案
9.安徽省安庆市大观区人民检察院诉区消防大队等不依法履行整治群租自建房消防安全隐患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
10.贵州省盘州市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磷化工生产安全隐患行政公益诉讼案
11.浙江省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违规使用翻新轮胎行政公益诉讼案
12.山西省晋城市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煤矿人员定位系统设备安全隐患行政公益诉讼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