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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怀化:以法徽红守护生态绿

2025/2/17 10:37:27 来源:人民法院报

李果,李胜管,刘俊卿,蒋莹


□ 李果 李胜管 刘俊卿 蒋莹 文/图


上图:怀化中院在洪江市人民法院托口人民法庭组织学生开展模拟法庭活动,模拟审理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



上图:洪江法院法官为学生讲解环保法相关知识。


  一江沅水浩浩汤汤,一脉雪峰横无际涯。

  近年来,湖南省怀化市两级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不断强化环境资源审判、生态修复补偿和法治宣传教育力度,用高质量司法为绿色发展保驾护航。

强化审判质效

让绿色正义得以彰显

  蝉鸣清脆,可湖南省芷江侗族自治县水宽乡水宽村祁家井组桅子山上并不平静。

  2023年8月,被告人舒某在与当地村民闲聊中得知,桅子山的山顶上有一座年代久远的古塔塔基,塔基下方可能埋藏有银圆、铜钱等古物件。于是,舒某动了歪心思。

  带上锄头、撬棍、铲子、柴刀、金属探测器等工具,舒某等人直奔桅子山。他们将古塔塔基挖开,将砌成塔基的红方岩撬开后推下了山。次日,当地村民在发现几人行踪后,迅速报警,舒某等6名犯罪嫌疑人落网。

  法院经审理,以盗掘古文化遗址罪对以舒某为首的6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至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至一年六个月不等刑罚,并处罚金,同时责令连带赔偿用于修复受损的古文化遗址的修复费用。

  怀化是“荆楚之地”,这片土地上孕育着丰富的历史文化和生态文明。如何守护好源远流长的历史文脉,让这方富饶之地永远焕发着绿色光辉,是摆在法院面前的重要课题。

  “古建筑、古遗址等历史文化遗产是不可再生、不可替代的人文环境资源。对打击破坏文物资源、威胁文物安全的行为要‘严’字当头,拉紧环境资源的红线、底线和生命线。”承办法官江兴亮说。

  近年来,怀化两级法院立足环境司法职能,扎实开展“环境资源审判飓风行动”,紧盯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对象的环境资源犯罪,用最严密的法治守护生态资源。

  “考虑到地理位置因素,我们还利用跨区域司法协作,构建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发展互助、合作共赢的区域司法合作新格局,形成环境资源保护合力,共同构筑生态安全屏障。”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左牧介绍,怀化两级法院与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等多家法院在建立信息资源共享、联合防治协调等方面达成共识,为环境资源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探索补偿模式

让生态修复落到实处

  五龙潭口,渠江边上。这一天,肖某与伙伴按照法院判决要求,和往常一样,走在太阳坪渠江老电站水域一带义务巡河。

  此前,肖某和其伙伴在禁渔区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在综合考虑其犯罪事实与量刑情节后,严格适用法律,依法当庭宣判刑罚。

  案件判决简单,后续环境修复又该如何落实?

  “以‘劳务代偿’方式履行生态保护义务,既让他深刻认识到自己行为的违法性以及带来的后果,又让他在‘劳务代偿’中感受到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性,完成从一个非法捕捞者转变成生态守护者角色的转变。”该案承办法官侯明霞介绍,肖某及其伙伴还需完成增殖放流、义务巡河、法治宣传以及公开赔礼道歉等判罚。

  惩罚与教育并重、赔偿和修复并举。

  “环资审判不能简单就案办案,还要积极联动相关职能部门对履行修复的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形成‘破坏—判罚—修复—监督’完整闭环。”怀化中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向敦来说,“我们针对不同的环境资源案件,通过多元修复责任承担方式,创新探索多样化、复合型、一体性的生态修复机制,真正推动司法判决落地见效,切实保护生态环境。”

  既抓保护,更重治理。近年来,怀化两级法院在重拳打击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的基础上,充分发挥裁判的示范、引领、教育作用,将环境资源的修复放在首要位置,探索运用补种复绿、增殖放流、劳务代偿等方式,一体推动生态司法保护、生态环境修复、生态法治教育、生态理念推广,为探索完善生态修复机制提供了“样本”。

  2023年1月至2024年8月,怀化两级法院共审理环境资源类案件229件,审结199件,累计判决环境破坏责任人赔偿功能损失84万余元,补种林木786万余株,复绿39.36公顷,承担生态环境修复费用283万余元,基本实现“一案一修复”。

创新教育方式

让环保意识沁润人心

  近年来,怀化两级法院积极延伸审判职能,通过巡回审判、模拟法庭、以案说法、发布环境资源典型案例等形式,拓宽涉环境资源法治宣传载体和渠道,形成普法宣传集聚效应,将审判与宣传教育充分结合,不断增强环境资源审判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守护沅江母亲河,守卫英雄雪峰山!”2024年6月3日,湖南省洪江市托口镇中心学校的学生蒋林露郑重地在签名板上签上了自己的名字,她立志要当好生态环境的小小守护者。

  这天,蒋林露和她的同学们一起走进了洪江市青少年环保法治研学营地。这也是全市首家青少年环保法治研学营地。

  模拟法庭、环保电影、宪法宣誓、案例分析、志愿签名……研学营地里丰富多彩的沉浸式、体验式活动,让蒋林露和同学们在“玩”中提升法治意识和环保意识,也让涉环境资源的法治宣传教育“活”了起来。

  普法更走心,法治意识更入心。依托青少年环保法治研学营地,怀化两级法院不定期以“知识科普﹢节点普法﹢案例警示”的模式,在营地内组织青少年开展环保普法活动,充分发挥司法裁判的教育、评价、指引、规范功能,营造共同保护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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