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李绂被诬庇护私党罪始末(下)
■法评历代奇案
清正廉洁的李绂始终谨慎从事,这才使得他扛住了诬告
视觉中国供图
□何能高
李绂(音同“符”)(1675—1750)是清代著名政治家、理学家、诗文家,历任庶吉士、翰林院编修、内阁学士、左副都御史、吏部兵部侍郎、广西巡抚、直隶总督。
雍正五年春,接任李绂担任广西巡抚的韩良辅向雍正皇帝奏报说:李绂在广西逮捕了叛乱的莫东旺,将其关押在天河县监狱,但该案没有审结,李绂就到任直隶总督,以致其后有人集众劫狱,将莫东旺带走。
按说,莫东旺在监狱被带走,主要责任应在看押人员身上。但韩良辅此奏,却将责任全推到了李绂身上。而雍正对此居然诘责李绂,并将此事交刑部等调查审议。
被诬处死
此时,正值都察院奏报广西土司罗文刚掠夺村落、抗击官兵,雍正又斥责李绂与其继任巡抚甘汝来逡巡不前,贻害无穷。之后,雍正立命李绂与甘汝来捕治土司罗文刚,并诏令:如果不能将罗文刚抓获归案,必当重责。
结果,李绂一到广西,被劫狱而逃的莫东旺就自动归案,土司罗文刚也被李绂等人捕获归案。
不久,直隶总督宜兆熊弹劾大名府知府曾逢圣、卓城知县王游,称两人任上均出现钱粮亏空之事。雍正认为曾逢圣、王游都是李绂所推荐,故李绂难辞其咎,并命户部共议李绂的责任。结果,户部奏报说,李绂担任直隶总督时,曾奏报怀来粮仓里的谷物为小民盗窃所食。
雍正说,六千多石的谷物,怎么可能被盗窃吃尽?这明明是李绂为县吏脱罪。他认为,应当责令李绂赔偿全部的损失。
之后,直隶总督宜兆熊又弹劾大城县知县李先枝私自向当地百姓摊派杂税。雍正又以李先枝是李绂所推荐为由,责备李绂欺罔朝廷,并罢夺其官,将其逮捕下狱,交刑部官员、议政大臣等共同会审。
结果,李绂被认定构成庇护私党罪,其犯罪的“事实”达21项之多。按《大清律例》的相关规定,应当处斩。
没想到的是,李绂被关押在狱中,每天读着书,吃饱饭,睡好觉。一同被关押在狱中的甘肃巡抚称赞他:“真是一个铁汉。”
当刽子手拿刀架在李绂的脖颈上,问:“这个时候知道田文镜是好还是坏吧?”
李绂回答:“我即使被处死,也还是不知田文镜好在什么地方。”
也是在此时,雍正得知刑部查抄李绂家时,发现其家中竟然没有一件值钱的物品。雍正这才相信李绂的廉洁清正,于是下令免除李绂死罪,命其纂修《八旗通志》。
再次入狱
雍正七年,顺承郡王锡保奏报雍正说,谢济世在阿尔泰充军时供述,其上疏弹劾河南巡抚田文镜一事,实受李绂及蔡珽指使。雍正闻奏,又命将李绂等人逮捕并交刑部审理。
此时,湖南靖州曾静、张熙秘密策动川陕总督岳钟琪举事反清,雍正皇帝召集大臣宣谕,并命将李绂带入。言语中,雍正皇帝对李绂多有指责,认为其“徇私废公,沽名邀誉,致吏治废弛,人心玩愒”。在雍正皇帝看来,田文镜忠诚可靠,李绂与蔡珽却极力陷害,唆使谢济世对其进行诬告弹劾,“此风何可长也?”
说完后,雍正皇帝又下令将李绂交刑部严加审讯。刑部接诏后,对李绂再次进行了严刑审讯,但结果并不能令刑部满意,只好奏报雍正。雍正很认真地看了案件文书,发现证据还是不扎实,只好对李绂宽松以待。
再次起落
雍正十三年(1735年)农历八月二十三日凌晨,雍正皇帝驾崩。内侍从置于乾清宫“正大光明”匾后的锦匣和内宫分别取出谕旨,宣布时年25岁的爱新觉罗·弘历即位。
同年九月初三那天,弘历即皇帝位于太和殿,史称清高宗。他颁发登极诏书,大赦天下,以次年为乾隆元年。他知道李绂的为人和其相关案件的相关情况,遂赐李绂侍郎衔,管户部三库,不久又授其户部侍郎。
乾隆元年,清廷首开博学鸿辞科,李绂大力推荐人才,又嘱左都御史孙国玺荐举。其事被上奏至乾隆皇帝,乾隆皇帝为此责问李绂。李绂此时学聪明了,赶紧承认自己“妄言”。乾隆皇帝却不肯饶过他:“李绂这是妄举,并非只是妄言,实在是避重就轻。”遂将其降职为詹事。
乾隆二年,李绂因母亲病逝,请求丁忧归乡。乾隆六年,李绂补光禄寺卿,迁内阁学士。乾隆六年(1741年),李绂充“明史纲目馆”副总裁、补光禄卿、江南乡试主考官、内阁学士兼礼部侍郎。他向乾隆皇帝进言“朱子(朱熹)道问学,陆九渊尊德性”,不可偏废,后者闻而遵从。
在学术上,李绂是清代著名陆王派学者,培养并提拔了诸如全祖望、厉鹗、钱陈群、顾栋高等人。
李绂身材伟岸,性格旷达,学问渊博,下笔千言;其崇尚陆象山之学,精研理学,著有《陆子学谱》20卷、《朱子晚年学谱》20卷、《阳明学录》,力图调和朱陆“尊德性” (意思是,肯定人的德性是本来就有的)与“道问学”(指君子通过问学、求知的途径而达到实现至诚的德性境界)之说,诗文多达百数卷。他曾以《新城邸舍和壁间感柳韵》为题写下:“十年依约玉堂春,宫柳和烟不惹尘。今日飘零向歧路,灵和殿里更何人。”
乾隆八年(1743年),李绂因病告老回乡。乾隆皇帝问他:“有欲所陈否?”李绂以“慎终如始”对答,乾隆皇帝赐诗奖励他。
回乡后,李绂居住在江西抚州城内上桥寺石芝园(今文昌桥上沿河路),担任兴鲁书院山长,并亲自讲学,深受乡人敬仰。
乾隆十五年(1750年),75岁的李绂去世。
“慎始以终”
李绂为官时,关心当地百姓与下属,深得百姓和下属的爱戴。而河南巡抚田文镜为官,则反其道而行之,对当地百姓和下属十分刻薄,稍不如意就弹劾官员。理念如此不同的两人,自然如同水火。
故两人仅在河南开封短暂一见,就火药味十足。老练的田文镜先发制人,率先秘密上疏向雍正皇帝状告李绂,以至于李绂面见皇帝后,其言语得不到信任,所奏报的真实情况竟被雍正皇帝以“妄言”对待。相反,针对李绂的21条“罪状”,雍正帝倒是偏听偏信。
其实,李绂结党营私、包庇部属的“罪状”,是雍正皇帝自己的疑心病所致,其根据就是御史谢济世的上疏内容与李绂的面奏内容基本一致。故此案的“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和“主审法官”都是雍正本人。所谓的刑部会同九卿会审,都不过是雍正审判李绂的工具而已。
好在,李绂面对严刑拷问和法场处斩的恐吓,丝毫不为所动。加上刑部奉旨查抄李家所看到的景象,让雍正皇帝不得不承认:李绂所谓的“结党营私”罪状是不成立的。
清代实行“诬告反坐”,诬告他人犯某罪,即以该罪惩罚诬告人。但不论法律规定得如何具体明确,无人遵守就是白纸一张。好在,清正廉洁的李绂始终谨慎从事,这才使得他扛住了诬告。正如他在向乾隆皇帝告辞时所言:“慎始以终。”
有道是:聪慧过人胜神童,刻苦读书真用功。入阁学士主会试,落榜举子闹风中。御史弹劾获大罪,贬至河边做苦工。拒为权贵谋福利,身受弹劾贮粮空。平息矿争百姓喜,斩绞之争督抚雄。巧处捐谷贪官恨,出任总督巡抚凶。被斥结党下大狱,严刑拷打为逼供。身负重罪犹自若,两上法场不惧恐。抄家哪得金银在,夫人首饰竟为铜。再次入狱仍无罪,数起数落如青松。举荐人才知轻重,慎终如始何惧穷。清官廉洁百姓爱,诬告大罪无影踪。
(作者系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特级法官助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