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发布
中国证监会5日发布《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公开征求意见稿)》,标志着我国资本市场将迎来首部专门的上市公司监管行政法规。其中,退市环节的投资者保护机制也得到进一步完善。条例征求意见稿中明确,上市公司主动申请退市时,必须提供现金选择权或其他合法形式的异议股东保护措施,并对退市后的股票转让作出安排。若股东对退市决议持异议,可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此外,条例强化了上市公司投资价值管理,要求董事、高管通过业绩说明会等方式与投资者沟通,董事会审议重大事项时需充分考虑投资者利益与回报。推动上市公司从“融资”向“回报”转变。
此外,条例强化了上市公司投资价值管理,要求董事、高管通过业绩说明会等方式与投资者沟通,董事会审议重大事项时需充分考虑投资者利益与回报。推动上市公司从“融资”向“回报”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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