扛起普法教育的大旗!
引领普法教育走基层!

党规和国法,织密纪检监察“制度网”

2023/5/31 14:01:58 来源:检察日报
0
      2018年3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监察法。作为反腐败国家立法,国家监察法的通过,是中国特色监察制度的创新,标志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进入了全新的阶段。
  监察法实施5年来,随着一系列配套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的印发施行,纪检监察法规制度体系不断完善,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下,积极履行纪律检查职责和国家监察职责,构建起了一个权威高效的中国特色国家监察体制,深入推进反腐败,成功走出一条依靠制度优势、法治优势的反腐之路。
  ——反腐节奏不变、“打虎”力度不减。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数据显示,其中2018年至2022年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执纪审查的中管干部分别为23名、20名、18名、25名、32名。2023年年初至4月11日,百天内有16名中管干部被查,至少百余名省管干部被查。
  ——监察全覆盖,“拍蝇”“零容忍”。全覆盖大显威力,“临时工”、非中共党员等过去部分行使公权力人员处于监督之外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党的十九大至二十大五年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53.2万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8.9万人;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29.9万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0.2万人;查处乡村振兴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4.8万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6万人。“小官巨腐”问题逐年减少。
  党的二十大根据新形势新任务,作出“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重大部署,对“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提出明确要求。党章在纪委主要任务中增写“推动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重要内容,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作出深入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工作部署,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选举产生新一任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并进行了宪法宣誓,党和国家监督工作步入新的发展阶段。
扫一扫在手机端浏览当前稿件内容
友情链接
中国普法教育网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律师团队 普法团队 证件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