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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狩猎野生动物,该罚!

2023/6/20 13:37:23 来源:东平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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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真的太后悔了,本来只想消遣娱乐,没想到已经触犯了法律,以后再也不捕野兔了。”面对检察官的讯问,苗某懊悔地说。

  2022年3月,山东省东平县公安局老湖派出所民警在开展日常巡查工作时,发现多名可疑人员神色紧张,匆忙用篷布遮盖一辆皮卡和一辆双排货车的车斗,立即上前查看情况。通过现场盘查,警方查处可疑人员10人,查获特制狗笼2个,内有细犬数只。原来苗某、田某等10人驾驶2辆车、携带细犬23只,行至东平县老湖镇马凉村旧址附近,使用犬捕方式狩猎野兔。同年6月,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东平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非法狩猎看似是小案,却会对生态造成极大损害。”东平县检察院检察官贺存辉说。针对这一案件,该院成立专案小组,深入老湖镇走访调研。检察官从村民口中了解到此类非法狩猎的时间频次、方式方法等。

  根据搜集到的证据信息,东平县检察院组织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经讨论,该院认为被告人苗某、田某等10人在未经有关部门许可,未办理特许猎捕证、狩猎证的情况下,在禁猎区非法狩猎野兔,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了法律,应当以非法狩猎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今年3月,该院对苗某、田某等10人以涉嫌非法狩猎罪提起公诉。同年5月,法院判处苗某、田某等10人罚金1000元至5000元不等。

  近年来,东平县检察院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妥善办理涉野生动物保护案件,织密野生动物保护网,为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以及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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