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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逢知己千杯少 话不投机酿大祸

2023/7/24 15:44:59 来源:法制与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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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家住河南省濮阳县的被告人王某某与被害人张某某本是同事和朋友的关系,两人受共同好友苗某某邀请,到其家中小酌几杯。酒至酣处,王某某与张某某话不投机,王某某拿起手中酒瓶将张某某砸伤,经鉴定张某某的伤情为一处轻伤、一处轻微伤。酒醒之后,王某某为自己醉酒时的行为懊悔不已,但错事已经铸就无法挽回,欲赔偿张某某三万元希望其予以谅解。但张某某认为自己莫名挨了一顿打,且王某某事后没有第一时间探视看望,仅让中间人送去三万元就想了事,张某某认为王某某道歉态度并不诚恳,拒绝向王某某出具谅解书。遂张某某将王某某诉至濮阳县人民法院。

经濮阳县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王某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宣判后,王某某不服一审判决向上级法院提出上诉,上级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法官说法:

三五知己小酌几杯,酒酣之时畅谈人生理想似有几分惬意,但天气炎热,容易着急上火,在这里提醒广大朋友,要以此案为戒,遇事冷静处理,寻求正确的解决方式,增强互相理解,妥善处理矛盾,不要因一时冲动酿成大祸,让友谊之船在酒桌上翻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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