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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深入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 以法治之笔描绘乡村和美新画卷

2023/10/24 16:36:18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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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东盟经开区安平社区“法律明白人”进村开展法治宣传。图片由自治区司法厅提供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建设覆盖城乡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治观念。”

今年上半年,自治区司法厅共组织了8112个乡村开展8300场次普法宣传活动,发放民法典、法律援助法、食品卫生法、传染病防治法,以及反电信诈骗、反养老诈骗等相关宣传资料40万余份,接受群众法律咨询近万人次。这是自治区司法厅今年以来深入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普及与乡村居民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一个缩影。

自治区司法厅以落实“八五”普法规划为抓手,围绕建设壮美广西、乡村振兴、国家安全、优化营商环境、扫黑除恶、反诈骗等重点工作,在全区部署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把“法律进乡村”活动落到实处,为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培养“法律明白人”,乡村普法队伍“强”起来

知法懂法,才能守法用法。

“八五”普法开展以来,自治区司法厅着力在全区基层农村培养一批普法骨干力量,全力实施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强化法治乡村队伍建设,优化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以法治之力谱写乡村振兴新画卷。

“真没想到这么快就调解成功,你们是实实在在为民办实事。”今年6月8日,黄阿姨对南宁市东盟开发区兴侨社区“法律明白人”胡倩感激地说。

黄阿姨今年5月使用小区运动设施时,由于设施年久失修导致摔伤住院治疗,但开发商和物业都拒绝赔偿。兴侨社区“法律明白人”胡倩了解情况后,立即通知社区调委会,并与社区值班律师、东盟开发区法院的法官取得联系,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并商讨赔偿事宜,经过多方举证协商,双方就治疗费赔偿金额达成一致,并签订调解协议书。

目前,南宁市共有18000多名像胡倩一样的“法律明白人”活跃在乡村和社区。南宁市司法局在实施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中深化联合培训、联动服务、联系群众的“三联”机制,不断提升“法律明白人”的法治素养和能力水平,让村民身边的“法律明白人”为群众讲政策、普及法律知识,助力法治乡村建设。

玉林市司法局充分发挥“法律明白人”人熟、地熟、事熟优势,深入田间地头,及时收集、反映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及时发现重大矛盾纠纷、突发事件苗头。通过上门入户、谈心交流、感情互动等方式,积极参与各类矛盾纠纷的化解工作,在矛盾纠纷的源头处及时化解矛盾,防止矛盾扩大、恶化和转移,全力将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有效避免了将“小纠纷、小矛盾”拖成“大问题、大隐患”。去年全市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31678次,调解成功率达98.95%,全市矛盾纠纷调处及时率排名全区第一。

据统计,今年以来自治区司法厅已在武宣、富川、巴马、桂平、东兴、覃塘、凭祥等县(市、区)组织开展了7期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训班,通过专题学习、现场教学、经验分享等方式线下培训“法律明白人”520人,同时通过网络直播方式线上培训25415人。广大“法律明白人”积极参与乡村法治实践,用群众通俗易懂的方言,易于接受的方式宣讲法律法规、调解矛盾纠纷、协助乡村管理,推动乡村居民养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习惯。

打造特色品牌,乡村法治宣传“活”起来

自治区司法厅在“八五”普法中拓宽普法工作新路子,以民族文化、民俗活动为载体,以民间自发组织文艺队伍为主角,打造民族特色普法品牌——

利用好“三月三”歌圩节、荷花节等村里的节庆日子,在村寨组织开展法治文艺演出,以“双语普法”“山歌普法”“圩日普法”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法治宣传。

在少数民族地区,将“民歌普法”作为重要普法载体,组织编写了200余首“法治山歌”,探索“山歌进调解室”新方法,将山歌文化、民间文化运用到普法宣传和矛盾纠纷化解中,使普法更加贴近村民,贴近民生。

来宾市针对多民族聚集区人情风俗各异等特点,将普法宣传与民族文化有机融合,在“壮族三月三”、瑶族“盘王节”、壮欢歌会等节庆活动,通过对唱山歌、跳打竹舞、高脚竞速、赛龙舟等形式多样的民族文化体育活动,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今年忻城县承办的全区“壮族三月三·法治在八桂”法治宣传系列活动,举办普法山歌会、法治文艺晚会、壮锦织锦技艺展示、壮锦作品展、壮锦走秀等活动,吸引了4万多名群众参与。

金秀瑶族自治县围绕“民族团结一家亲 共创法治文明村”主题,组建法治文艺演出队,以瑶族元素为切入点,围绕滥伐林木、危险驾驶、电信诈骗、土地山林承包、邻里关系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地方语言编排小品《禁止滥伐林木 保护绿水青山》、三句半《遵守交通法规法律》、快板《防范电信诈骗》等一批具有瑶族特色的普法节目,以法治文艺晚会进乡村的形式开展普法活动,去年演出近100场,参加群众15000余人。

崇左市结合边疆法治建设等工作,丰富“法律夜讲”“法律夜诊”“山歌普法”“大榕树法律讲堂”“骑行普法”等特色普法载体内容,充分利用歌坡节、侬垌节、丰收节、圩日等民俗传统节日组织开展法律宣传和法律服务,去年全市开展特色普法系列活动1300多场次,接受群众法律咨询6万多人次,实现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全覆盖。

推进“四个一”工程,乡村法律服务“零距离”

乡村法治建设是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基本保障,自治区司法厅在乡村法治建设上大力推进“四个一”工程——

设置一个法治宣传栏(橱窗),把与乡村居民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定期载入专栏,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漫画,结合具体事例“说”法;

建立一个法律图书角,摆置法律书籍和报刊,定期举办读书交流心得;

设立一个矛盾纠纷调解室,为乡村居民提供法律咨询、调解民间纠纷等便利及时的法律服务;

每季度上一堂法治课,充分发挥乡村法律顾问的作用,针对村民的不同情况,深入浅出地上好法治课,全区设置乡村法治宣传栏(橱窗)三千多块,法律图书角两千多个,矛盾纠纷调解室近两千个,上半年开讲法治课堂四千多场。

贺州市八步区立足多民族聚居特点,探索设立民族法治事务调解站(室),整合多部门合力提升法律服务能力。目前已在16个乡镇(街道)和32个少数民族聚居村成立民族法治事务调解站(室),实现少数民族聚居区法治服务机构全覆盖,在广西属首创。全面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在32个少数民族聚居区的村派驻法律顾问。村法律顾问采取“坐诊”与“巡诊”相结合方式,帮助村干部解决基层涉法矛盾纠纷问题,让群众充分享受“零距离”法律服务。今年以来,少数民族聚居区的村法律顾问为村委会干部、群众提供法律咨询180多人次,开展法治宣传10余场(次),提高了农村法治化管理水平。

防城港市司法局以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为载体,建立健全村(居)民学法用法制度,以村(社区)为单位,建立“农民法律图书角”和“法治宣传栏”,为群众学法提供学习阵地;以法治主题晚会、“送法下乡”集中宣传等群众接受度高、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提高群众对法律法规的知晓率。2022年以来,共开展不同层次、不同服务对象的普法宣传活动150余场次,342个村(社区)建立了农家书屋(法律图书角),法治宣传纵向到底、横向到边,既有广度又有深度,切实增强普法实效。

自治区司法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在下一步的“八五”普法推进过程中,将进一步提高乡村普法精准度,推广“网络+网格+普法”普法模式,引导乡村居民通过手机阅读学习提高法治意识;创新法治乡村宣传,因地制宜打造独具各地特色的普法教育品牌,结合当地习俗、重要年节活动和现实情况,营造学法用法的浓厚氛围;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法”“景”融合,扩大覆盖面,让乡村居民潜移默染中接受法治教育;将法治服务、法治宣传融入乡村网格管理之中,依托乡村网格化治理体系,完善“三官一律”下基层和“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在网格内精准开展法治宣传、提供法律咨询、为乡村建章立制把关,充实乡村网格化管理中的法治建设内涵。(黄 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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