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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未成年人售烟,当罚

2023/10/31 11:45:37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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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涉案违法行为已全部整改到位……”日前,福建省闽侯县烟草专卖局依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规定对闽侯县某便利店进行行政立案调查,并向闽侯县检察院发来回复函。

  今年2月,一起未成年人抢夺香烟案件引起闽侯县检察院检察官注意。经查,2022年12月的一天,刚满16周岁的职校生林某某与刘某某来到某便利店假借购买多条高档香烟为由,趁店员转身拿烟之际,抢夺已摆放在桌面的6条高档香烟夺门而逃。

  “涉案便利店为何会向未成年人展示多条香烟?这难道只是个例?”检察官不断深思。

  今年5月,闽侯县检察院组织力量对辖区20余处烟草零售经营场所开展摸排走访和调查工作,发现部分商户存在遮挡、涂鸦或未在显著位置张贴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标识等问题,以及个别烟草零售店存在向未成年人出售香烟违法行为。

  6月初,该院与县烟草专卖局针对县域内烟草零售点向未成年人出售香烟问题召开公益诉讼磋商座谈会,双方围绕依法尽责、严格执法、增强协作、强化宣传等方面达成磋商意见。近日,该院收到县烟草专卖局关于落实磋商意见情况的复函,复函称已就涉案违法行为全部整改到位:对未依法设置标识的违法行为,已责令张贴标识;对法律意识淡薄的商户,已进行约谈并批评教育;对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的违法行为,已按法定程序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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