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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受“打点费”组织作弊

上海黄浦:一考试监督员因组织考试作弊罪、受贿罪获刑
2023/11/8 14:26:31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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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察日报讯(通讯员吴珊珊)国家公职人员利用担任考试监督员的职务便利收受贿赂,帮助考生在考试中作弊,影响考试公平。今年4月17日,经上海市黄浦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一审以组织考试作弊罪判处被告人格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2万元;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12万元。一审判决作出后,格某提出上诉。日前,二审法院作出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22年7月中旬,华阿姨的儿子参加了在上海某考点举行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考试(下称“体育单招”)。考试结束后,在询问儿子考试情况时,华阿姨发现有个别考生在传准项目考试中,实际成绩为1个,最终得分却为4个,分数前后不一致。因怀疑考试可能存在作弊行为,华阿姨报警求助。经立案侦查,公安机关发现在考试现场的监督员格某存在重大作案嫌疑,遂将其抓获归案。

  格某是上海某学院的办公室主任。经查,2022年3月,通过他人介绍,吴某结识了格某。同年6月,听闻体育单招考试将在格某任职的学校举行后,吴某因为担心儿子无法考进心仪的学校,便约格某见面,希望他可以在考试过程中帮忙疏通关系。格某应允并收取了吴某1万元“打点费”。

  该场考试中,格某被安排担任考场监督员。考试当日,吴某的儿子在进行传准项目考试时,实际进球数只有1个。看到成绩后,格某便授意同事将分数改为4个。在第四项由裁判现场评分的比赛项目中,格某则在考试前与几名裁判“打了招呼”,让他们在打分时关照吴某的儿子。最终,吴某的儿子在考试中取得了较好的分数,体育专项成绩排名靠前。

  考试结束后,为感谢格某的帮助,吴某又给格某送来4万元现金、一条香烟和两盒茶叶。不久后,得知公安机关和学校纪委正在调查相关考试作弊一事,格某赶忙联系了吴某,将前后收取的5万元钱款退还,并提出互相删除联系方式。

  2022年12月13日,黄浦区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后,以涉嫌受贿罪将格某移送至黄浦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同年12月19日,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也以涉嫌组织考试作弊罪将格某移送审查起诉。该院审查后认为,格某身为国家公职人员,不仅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还在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其行为涉嫌受贿罪、组织考试作弊罪。

  今年1月19日,黄浦区检察院以涉嫌组织考试作弊罪、受贿罪将格某提起公诉,法院审理后作出上述判决。格某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日前,二审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今年5月11日,向格某行贿的吴某也因行贿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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