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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抚顺市人民检察院 运用“3+”工作模式做好检察宣传工作

2023/12/4 14:51:41 来源:法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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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以来,辽宁省抚顺市人民检察院始终把检察宣传工作作为弘扬检察工作正能量、展现检察队伍新风采的有力抓手,运用“3+”工作模式推动检察宣传工作良好发展,用心用情传递检察好声音。

“品牌+融合”围绕中心工作做好宣传服务

一是着力与党建引领深度融合。以围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结合开展第二批主题教育,坚持党建引领,带动检察宣传再上新高度。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强化思想政治教育,引导干警时刻高举旗帜、牢记使命、凝心聚力,切实增强做好检察宣传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为助推检察事业发展提供坚强思想保障。

二是着力与重点工作深度融合。结合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围绕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公益诉讼、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司法救助、公开听证等重点工作,深入挖掘,强化宣传效果,以案释法,传导法治力量。《辽宁抚顺:依法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助力红色资源保护》被检察日报头版刊发、最高检官网采用。

三是着力与检务公开深度融合。积极做好官方网站升级改造,及时发布检务动态和重要信息,挖掘检察亮点工作,着力编写有深度、有分量、有社会影响力的宣传作品,提高检察工作的社会认知度和影响力。2023年以来,在国家、省、市媒体刊发稿件118篇,其中国家级38篇,省级44篇,市级36篇。

“创新+实效”在法治宣传中传播检察好声音

一是着力打造抚检特色。树立“内容为王”的理念,紧跟“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工作开展情况,“抚顺检察”微信公众号在版面设计、图文制作、内容安排上做足“特色”文章,实现小切口作出大文章、小事例折射大情怀。加强与各业务部门沟通联系,变“被动等稿”为“主动约稿”,变“线上沟通”为“当面访谈”,秉持“好新闻不是等出来的,而是跑出来的”原则,深挖检察工作“富矿”,打造宣传精品。

二是着力创新宣传方式。创新工作思路,紧扣检察实践,在检察新闻宣传中用群众易懂的语言,避免“官腔官调”,让报道更鲜活更有生命力。打造图文、视频等传播形式,实现个性化定制、多元化呈现,增强检察宣传的针对性、生动性,2023年以来,共拍摄“聊‘检’说法”作品6部,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三是着力注重宣传实效。锚定当前抚顺检察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首战告捷工作目标,把握宣传工作发展机遇,在做好“抚顺检察”微信公众号定期发布宣传作品的基础上,同步在“抚顺检察”头条号及官方微博发布,开展全方位、多维度、多形式的新闻宣传。2023年以来,辽宁省抚顺市人民检察院新媒体账号4次进入全国“互联网+检察”新媒体指数排行榜,官方微博获评全国检察官方微博规范化管理评查活动优秀账号单位。

“组织+管理”全方位构建“大宣传”格局

一是着力健全宣传工作机制。严格执行“三审三校”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宣传信息撰稿人、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层层审核,重要文稿坚持“一把手”亲自把关,确保宣传报道准确、客观、全面、合规。切实做好检察新媒体的日常监管、内容发布和运营维护,确保重大工作动态当天撰文、及时审核、当天发布,达到时、度、效有机统一。

二是着力深化检媒协作理念。统筹运用好社会媒体和检察机关媒体资源力量,加强与社会主流媒体联系,建立良好的检媒互动关系。借助主流传统媒体的权威优势和主流网络媒体的传播优势,建立便捷畅通的宣传发稿渠道,全方位、多角度开展宣传,向社会推送检察新闻,弘扬法治正能量。

三是着力构建“大宣传”格局。牢固树立检察宣传“人人有责”的理念,构建宣传部门牵头、各业务部门参与的“大宣传”格局。通过“抚检宣教”微信群,加强与基层院的沟通联络,第一时间了解掌握基层院工作动态,把握检察工作“宣传点”。通过“以老带新”,由从事宣传工作经验丰富的同志对新进年轻干警实行“传帮带”,不断提高写作能力和水平。同时积极参加上级院组织的宣传培训,进一步提高检察宣传队伍的整体素质。(辽宁省抚顺市人民检察院 崔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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