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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之名守护一城青绿

2023/12/4 15:29:30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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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龙倜代表(右三)参加武当山遗址修复整改情况“回头看”。

  湖北省十堰市作为南水北调核心水源区,肩负“一库清水永续北送”的政治责任。自2016年被批准行使地方立法权以来,十堰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以宪法为根本,立足地方实际,先后出台10部地方性法规,逐步构建起独具十堰特色的生态环境保护法规体系。

  检察机关是宪法明确规定的“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在促进地方性法规实施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作为人大代表,我见证了张湾区检察院努力践行绿色发展理念,以法治力量守护绿水青山的担当和作为。

  “线下普法”让地方性法规可感可触可见

  初冬,堵河河畔,一群白鹭嬉戏飞翔,市民们在河边散步,呈现出一幅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好画面。这背后有当地检察机关切实发挥地方性法规贯彻实施监督主体作用的一份功劳。

  2021年4月,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在案发地方滩堵河边召开。庭审结束后,张湾区检察院检察官带案普法,向旁听群众详细解释禁渔期、禁渔区和禁用工具的概念,并现场普及施行仅4个月的《十堰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今年7月,一位居民向张湾区检察院举报,称有人在黄龙大桥下用海竿钓鱼。检察官立即联系公安机关、渔政部门工作人员赶到现场。半小时后,执法人员将躲在茂密草丛中钓鱼的周某抓获。

  张湾区境内森林覆盖率达78.13%,吸引不少珍贵、濒危鸟类在此栖息。为了防止鸟儿啄食菜地,村民们最常用的方式就是“架网驱鸟”,此举违反了《十堰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此条文也支持检察机关、社会公益组织依法对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及其栖息地,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行为提起公益诉讼。

  案子办到哪里,普法就到哪里。10月,一起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在案发地开庭审理,检察官以案释法,列举了法律及地方性法规对保护野生动物的相关规定,让群众近距离感受到法律的威严。

  “山坡菜园”从屡禁不止到令行禁止

  十堰是一座山城,境内山峰连绵起伏。张湾区检察院检察官在履职中多次发现,辖区部分山体存在毁林种菜现象,遂向行政执法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对开垦行为依法进行监管处罚,切实保护山体植被。

  收到行政机关答复函后,检察官对整改山体多次“回头看”,发现“山坡菜园”仍大面积存在,补植复绿种植的树苗成活率不高。开垦林地种菜对林地生态资源具有较大损害,鉴于此,该院引用相关法律及《十堰市中心城区山体保护条例》第七条、第二十七条第四项、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向区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要求行政执法部门对辖区山体长期存在的违法开垦行为依法全面履行监管职责,以保护、修复山体植被。

  《十堰市中心城区山体保护条例》的实施让行政执法部门认识到其对开垦种菜等破坏山体林地的行为有限期修复治理的职责。检察机关帮助行政执法部门拓展了处理此类问题的新思路。

  经过努力,张湾区“山坡菜园”问题得到大力整治,市民登上山顶就能将城市美景尽收眼底。

  推动地方性法规从“纸面”走向实践

  地方性法规作为国家立法的延伸和补充,为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如何让地方性法规从“文本上的规范”真正成为“行动中的规范”?我认为,需要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以“小切口”发力,促进构建生态文明建设“大格局”,守好一城青绿。

  近年来,十堰市人大常委会围绕生态文明建设、城乡建设与管理、历史文化保护等领域制定了不少高质量的地方性法规,聚焦大局所需、群众所盼、问题所在,探索“小切口、小快灵”立法,突出“有特色、真管用”,为推进全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发挥了重要作用。

  我希望检察机关立足检察职能,不断强化法律监督,促进地方性法规正确实施,针对南水北调核心水源区保护、武当山古建筑群保护等开展专项监督。

  (整理:本报记者蒋长顺 通讯员鲍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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