扛起普法教育的大旗!
引领普法教育走基层!

侵权责任的认定与划分

2023/12/6 9:24:20 来源:本站
0

案情简介

2023年1月2日14时57分,被告沈某驾驶无牌拖拉机沿村南北走向的水泥路由南向北行驶至原告田某家门前,碰撞原告田某养牛场西南角的电线杆,造成供电电线杆损坏及其他电力设施损坏,损害的线路砸着原告养牛场的房顶,使房顶的铁皮瓦及养牛场的围栏导电造成原告的九头黄牛死亡,经鉴定损失为 311,440元。事故发生后,被告沈某驾车逃逸,后经某县交警部门认定,被告沈某负全部责任。田某以国网某县供电公司管理的电线杆在事故发生前已经有开裂现象,且在2022年8月份经村民提示后仍拒绝更换。因上述线路未安装总保护和分支漏电保护器,致使漏电后未及时断电,是导致黄牛死亡的主要原因。认为国网某县供电公司未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应承担不作为的侵权责任。原告的损失,是二被告共同侵权所致,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为此,原告诉至某县人民法院。

辩护意见:

法院受理后,是按照财产损害赔偿纠纷,给供电公司送达的传票。张计红律师作为供电公司的代理人对案件进行梳理后,向法院提出了代理意见:1.原告田某所起诉主张的黄牛损失,是被告沈某驾驶无牌四轮拖拉机撞倒电线杆导致的黄牛死亡。经某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2023)第13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被告沈某负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国网某县供电公司电力维护负责人张某无责任。因此,原告的财产损害系交通肇事所致,认为应定性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由较为适当。2.沈某驾车所撞倒的电线杆设施及电力线路,系供电公司所辖的朱里镇田庄南台区,通过变压后输出的400伏电力线路,是农网改造后新增的线路,均符合农村低压电力设施技术规程和安全规程。从现场的电线杆直观的可以看到不存在开裂现象,电力线路属于正常运行的线路,并且安装了总保护和分支漏电保护器。原告认为导致黄牛死亡的主要原因是漏电后未及时断电,这是对漏电保护器基本常识的错误理解。按照《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农村安装运行规程》的规定,用电户应当在产权范围内安装末级漏电保护器。供电公司的漏电总保护器和用户安装的末级漏电保护器所保护的范围和方式是不同的。供电公司的漏电总保护器应当安装在变压器低压输出端,其所保护的范围是自变压器至用电户的产权分界处之间供电公司拥有产权的部分;其所保护的是自身电网的生产安全,对于人身触电事故并不能起到任何保护作用。涉及到本案原告的牛是否是电击伤,并没有司法鉴定部门对黄牛尸斑是否存在电击伤进行鉴定,不排除是养殖场的房顶倒塌砸死的黄牛。故原告要求供电公司赔偿黄牛损失,无事实根据,且交警队明确认定供电公司无责任。3.根据《电力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电力运行事故由下列原因之一造成的,电力企业不承担赔偿责任:(一)不可抗力;(二)用户自身的过错。因用户或者第三人的过错给电力企业或者其他用户造成损害的,该用户或者第三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因被告沈某是直接侵权人,因自己交通肇事不仅给原告造成了损害,而且给供电公司正常供电的电力设施也造成损害,供电公司也是本次交通事故的受害者,故原告要求供电公司承担不作为的侵权责任于法无据。4.原告提供的《资产评估报告》不能作为主张黄牛损失的有效证据,评估基准日为2023年1月2日,正值年关,牛肉售价高,九头黄牛的销售残值未予扣除。故原告在自行销售黄牛肉获利的基础上,又主张全额赔偿,显然不当,并且主张利息无任何法律依据。向法庭提供了一、2023年2月8日拍摄的被沈某驾驶四轮拖拉机撞倒400伏电力线路线杆现场照片三张,证实供电公司正常运行的电力设施被损坏的现场,电线杆不存在开裂现象。二、朱里镇田庄南台区变压器和配电柜及剩余电流保护断路器装置等照片三张,证实供电公司投入运行的电力设施线路符合技术规程和安全规程,且安装了智能的漏电保护器。三、农村电力技术规程一份,证实供电公司所管理的电力线路符合有关的安全规程。

所涉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六十条第二款;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法院判决:

被告国网某县供电公司作为电线杆设施的产权人,虽然原告的损失是被告国网某县供电公司的电线杆倒塌所造成,但造成该原因主要是被告沈某违法驾驶机动车所致,且原告提供的证据亦不能证明被告国网某县供电公司存在主观上的过错或疏于管理所致,故对原告要求被告国网某县供电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的诉讼请求,本院不予支持,遂作出民事判决,判决被告沈某赔偿原告田某财产损失288440元(原告自认死亡后的黄牛变卖26000元予以扣除),案件受理费2986元由其承担,驳回了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评析:

某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由此可见,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为:1.行为的违法性;2.损害事实的存在;3.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4.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关于被告辩称本案案由应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的问题。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均为侵权责任的表现形式,行为人应否承担责任须以侵权责任的四个要件加以判断。原告向本院提起诉讼,是对自己诉讼权利的处分,因此以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为案由并未不当。本案中,被告沈某驾驶无牌四轮拖拉机撞倒电线杆致原告养殖场的黄牛受到损害,某县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对此次事故已进行认定,被告沈某承担全部责任,符合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因此要对原告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代理人提出的原告主张供电公司赔偿无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的代理意见予以采纳。律师办理每一起案件都要认真对待,据理力争。

(法学专家智库法学专家律师   张计红)

扫一扫在手机端浏览当前稿件内容
友情链接
中国普法教育网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律师团队 普法团队 证件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