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赤壁市人民检察院 诉赤壁市文化和旅游局不履行文物保护监管职责公益诉讼案
【关键词】行政公益诉讼 文物保护 判令履责
(一)基本案情
毕家畈塔位于赤壁市神山镇毕家畈村,是一座清代修建的通高十八米的五层石塔,对研究清代民间石塔的建筑工艺和宗教文化具有重要意义。该塔于2014年6月被湖北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第六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021年6月4日,赤壁市人民检察院经现场调查发现,该塔塔身生长有多株小型树木,植物根系膨胀造成石块开裂,同时塔基底座青石被不法人员撬松散落一旁,塔顶和两个卷曲上翘的塔角已风化脱落去向不明,整座塔身存在严重破损及安全隐患。检察机关认为赤壁市文化和旅游局(以下称赤壁市文旅局)存在怠于履行文物保护监管职责的情形,致使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
(二)检察监督
赤壁市人民检察院对赤壁市文旅局立案调查,于2021年6月16日向该局提出检察建议,建议加强对毕家畈塔的监管和修复工作,保护文物安全。该局于同年8月书面回复,已通过立项、委托具有文物保护资质的勘探设计公司编制该塔修缮工程设计方案,待省文旅厅批复方可实施该工程。同年10月,检察机关跟进检察建议落实情况时,发现该塔修缮工程既未开工,也未进行日常保养维护或采取临时性抢险加固、防护等措施,损毁风险持续加剧。检察机关委托技术公司又对该塔进行安全性检测,结论为该塔严重损坏。为此,赤壁市人民检察院以赤壁市文旅局为被告,于2022年2月21日向赤壁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请求判令被告继续履行文物保护监督管理职责。
(三)法院裁判
赤壁市人民法院审理期间,赤壁市文旅局于2022年3月对毕家畈塔塔顶植被树枝进行了清理,并在塔基四周安装了围挡,设立了安全提示牌。法院认为该局作为文物保护行政部门,应对毕家畈塔的安全负责监督管理,将该塔的日常保养维护和岁修工作作为一项重要职责,保持整洁、安全、稳定的良好状态,通过定期巡视检查及时掌握排查安全隐患,妥善处理整治。结合检察院起诉和法院查明事实,赤壁市文旅局在发现塔身石头松动、石缝长有植被,存有安全隐患后,并未及时处理整治。在赤壁市人民检察院向其送达检察建议书后仅清理了塔基底座植被,鉴于该塔修缮工程项目已于2021年12月获批,据此判决责令赤壁市文旅局应继续履行职责,支持了赤壁市人民检察院的全部诉求。判决生效后,赤壁市文旅局组织对塔基进行了加固等保护性维修,并进一步编制完善了毕家畈塔维修工作设计方案,争取了专项维修资金全面消除安全隐患;与毕家畈村签订了文物保护责任书,建立了市、镇、村三级文物管护网络;组织应急、消防、宗教等常态化开展联合执法,强化毕家畈塔安全及周边环境监管。
(四)典型意义
文物是文明的载体,是中华灿烂历史的记忆与传承,是全民族的财富。重要的文物资源是一个地域或某类文化的集中展现。文物保护部门针对历史悠久、急需修缮的文物要尽到日常监管职责,否则文物损毁难以挽救。本案中,检察机关主动监督,通过发出检察建议、对检察建议落实“回头看”、再督促以及提起公益诉讼等方式,对行政机关未及时采取全面有效措施保护毕家畈塔的情形适时亮剑;人民法院依法审判,倒逼行政机关加速安排抢救文物、履行监管主体责任。强有力的司法监督形成合力,压紧压实职能部门的责任,确保法律法规严格实施,从总体上促进了城市建设和文物保护利用的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