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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巡回宣讲团走进乡村和校园

2023/12/15 15:27:35 来源: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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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到了很多以前不知道的法律知识”“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刑事责任年龄原来是这么规定的......”,近日,鹿邑县涡北镇中心学校的同学们听完法治宣讲课后,纷纷表示收获颇丰。



在涡北镇中心学校,宣讲团向在场师生发放了《宪法》《刑法》《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宣传手册,通过以案说法,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详细阐述宪法的价值和意义,就如何向校园欺凌说“不”、反性侵、预防青少年犯罪、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等,讲解了发生在身边的大量案例,让学生了解什么是犯罪、犯罪的成本、犯罪带来的后果,教育和引导同学们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同时要不断规范自己的言行,自觉抵制不良文化和犯罪行为,遇到侵害时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



未成年人目睹家庭暴力特别是身体暴力,不仅会对其心理产生巨大冲击,还可能因被迁怒、误伤等原因受到身体伤害,长此以往甚至可能形成“以暴力解决一切”的错误观念,对其成长有不可忽视的负面影响。此外,《家庭教育促进法》旨在将家庭教育从附属于学校教育的地位中解放出来,实现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相互配合,推动家庭教育由传统“家事”上升为新时代重要“国事”。

为普及《反家庭暴力法》及《家庭教育促进法》,宣讲团在太清宫镇实验小学开展了一场针对小学师生的宣讲活动,500余人聆听了讲座,针对反家庭暴力、怎样进行自我保护以及如何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健康成长,向师生普及法律知识。如果法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父母怠于履行抚养、教育子女义务的,会出具家庭教育令,责令父母正确承担家庭教育责任,让家庭教育真正发挥作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保护未成年人免受侵害的第一道防线。



人民法庭立足基层、贴近群众,处在化解矛盾的第一线、诉讼服务的最前沿,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推进诉源治理延伸的重要力量。在邱集乡中心学校,宣讲团为学生们上了一堂精彩的法治课,普及了与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相关的法律规定,教育学生们加强权益保护意识,勇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讲解了犯罪的定义、青少年犯罪的常见类型以及违法犯罪的严重后果,教导学生遵纪守法,远离违法犯罪。学生们纷纷表示,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新时代好少年。 



为推动矛盾纠纷联动化解,发挥妇联干部在诉源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宣讲团与县妇联联合开展“巾帼法律明白人”培训,内容包括《宪法》《民法典》的意义、章节组成等,并详细讲授如何处理彩礼、婚姻、子女抚养等农村地区多发的家事纠纷,重点讲述了如何申请家庭教育令和人身安全保护令。在遇到严重伤害时,基层妇联组织要负起责任,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发生家庭暴力怎么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调解彩礼纠纷怎么把握返还范围?”任集乡妇联基层调解员们在见到宣讲团时便急忙提出一串的问题。任集乡处于鹿邑县和郸城县的交界处,离婚和彩礼纠纷案件多发,在宣讲活动中对农村婚姻家庭多发的问题该怎么调解、引导进行了一一解答。“家庭是社会的最小单元,社会的稳定来源于每个家庭的稳定,做好家事调解工作,需要提高咱们调解员的技能,实现矛盾纠纷多元分流、分层过滤、实质化解。”作为宣讲团成员的姚红梅庭长这样对妇联调解员们讲到。



“现在开庭!”随着清脆的法槌声落下,一场刑事巡回审判在鹿邑县观堂乡某村室开庭审理。

据悉,被告人杜某现年已70多岁,在自家院内种植了两颗罂粟,公安机关在其家中查获罂粟成熟果实101个,种子净重100余克,杜某因涉嫌非法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罪被提起公诉。

为充分发挥案例警示作用,努力提升普法宣传效果, 切实增强群众法治意识,宣讲团把巡回审判搬到了群众家门口。庭审现场庄重严肃,庭审过程严谨有序,旁听群众们“沉浸式”观看了庭审全流程。该案经审理后当庭宣判,以犯非法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罪判处被告人杜某拘役一个月,宣告缓刑两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自今年5月份以来,鹿邑县法院法治巡回宣讲团走进乡村、校园,结合案例和审判实践,通过一堂堂生动的法治课,普及法律知识,播撒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种子,足迹遍布全县24个乡镇办事处,10000余名师生、2000多名“巾帼法律明白人”得到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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