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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讨薪案传来好消息

2023/12/27 14:29:05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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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的工资拿到了,一分不少!”近日,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检察院支持起诉的张某等5名农民工讨薪案传来了好消息:工程承包方绿岛公司(化名)按照调解协议约定,付清了张某等人的工资共计4万余元。

  2018年6月,包工头毛某从绿岛公司承接了某商品房内部装潢的部分木工工程,后招揽张某等5名工人进行木工作业。2020年4月,该工程全部完工并投入使用。然而,在此后两年多时间里,毛某一直拒绝向张某等人支付劳动报酬,只留下一张总金额为7万余元的欠条。

  今年2月,5名工人向高港区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

  该院受理案件后,承办检察官经询问5名工人、绿岛公司,并调阅相关材料后发现,毛某并不具备承揽木工工程的资质,按照法律规定,绿岛公司将建筑工程分包给毛某,应当对被拖欠的工资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为了帮助工人们尽快结清工资,高港区检察院主动联系绿岛公司,一面向其释法说理、陈明利弊,一面协助工人们收集出勤记录等证据材料。经过双方核算,确认毛某留下的7万余元欠条中,被拖欠的工人工资为4万余元,其余3万元为毛某向农民工个人的借款。

  今年2月底,高港区检察院支持5名工人向法院提起追索劳动报酬诉讼。3月6日,经过多方努力,绿岛公司、毛某与工人们在法院达成了调解协议:今年9月6日之前,由绿岛公司支付4万余元工资,并享有对毛某的追偿权。

  根据法律规定,绿岛公司把工程分包给不具备资质的个人、对农民工实名制管理不到位,均有可能承担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甚至吊销资质证书等行政处罚。承办检察官了解到,绿岛公司经营状况较好,年纳税额近百万元,并为当地提供了72个就业机会。

  鉴于上述情况,今年3月17日,高港区检察院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了住建、人社等部门代表以及农民工代表、绿岛公司代表参加。听证会上,该院通报了绿岛公司存在的违法情形以及可能面临的行政处罚,绿岛公司详细介绍了公司的经营状况,请求给予自查自纠的机会。听证员经过充分讨论,一致认为如果绿岛公司能够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并根据企业合规监管人的要求进行整改,可以在6个月考察期结束后视情况再对其作出最终的行政处罚决定。4月25日,经过逐级审批,相关部门正式启动对绿岛公司的行政合规审查程序。

  截至目前,高港区检察院与合规独立监管人对绿岛公司开展3次联合检查,绿岛公司已按计划对之前存在的违法分包等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并重新建立新的公司管理章程和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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