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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集中宣判 严惩毒品犯罪

2024/1/5 21:12:56 来源:中国普法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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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严厉打击毒品犯罪,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2023年12月26日,双清区人民法院开展涉毒犯罪案件集中宣判活动,依法对1案2名被告人进行一审宣判。

  2023年10月10日,被告人潘某某购买了2个依托咪酯,后与吸毒人员陶某、曾某在其车内吸食。

  2023年10月12日,被告人潘某某和吸毒人员曾某向被告人赵某某购买依托咪酯。赵某某先拿了1个依托咪酯和潘某某、曾某在潘某某车内吸食。之后,赵某某又以每个600元价格卖了2个依托咪酯给潘某某、曾某,该钱款尚未支付。回家途中,赵某某和曾某在车内吸食了依托咪酯。

  2023年10月14日晚,被告人潘某某开车带着吸毒人员陶某以600元价格购买了1个依托咪酯,2人在车内一起吸食。经民警电话联系,潘某某于2023年10月17日主动至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潘某某提供场所容留他人吸食毒品,其行为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告人赵某某明知是毒品而贩卖,其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遂根据2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危害程度等,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被告人潘某某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赵某某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下一步,双清区人民法院将持续开展毒品案件集中宣判活动,提高群众的禁毒意识,营造浓厚的禁毒社会氛围,同时在案件办理中,将始终严格适用法律,严惩毒品犯罪。


核发:朱海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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