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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法院集中宣判电诈案

2021/6/7 23:00:34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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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治日报讯 记者韩宇 为开展好“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中宣传月”活动,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在全社会营造自觉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的良好氛围,近日,在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统一部署下,沈阳、大连、铁岭等地法院,对审理的10件电信网络诈骗案件进行集中公开宣判。
  在沈阳市和平区法院审理的被告人刘某等16人“葛洪唐方”电诈案中,以刘某为首的犯罪团伙采用电话销售的方式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向糖尿病患者销售“葛洪唐方”等产品,进行电信网络诈骗活动。经审计,团伙骨干刘某、陈某、王某涉案金额为1000余万元,其余成员涉案金额10余万元至100余万元不等。法院以诈骗罪对主犯刘某判处有期徒刑12年;对其余15名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两年3个月至有期徒刑8年不等的刑期。
  在铁岭市中院审理的被告人钟某等10人“非法期货”网络诈骗案中,以钟某为首的犯罪团伙通过在互联网发布低投资高回报的虚假广告诱惑公众。被告人利用与“真盘”走势相同的“模拟盘”诱惑客户在“老师”的指导下操作,或将平台账号交给“大神”“操盘手”代操作,以骗取客户资金。经审计确认,该犯罪团伙诱骗客户模拟交易总金额达2314万余元。法院以诈骗罪分别判处钟某等10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六年至十二年不等的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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